关鑫律师亲办案例
自身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法院争取到40%比例,农转非成功获得高额赔偿
来源:关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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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刘女士在下班回家途中骑电动车经过怀柔区一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刘女士当场死亡。事发后,交警部门调取路口监控,发现刘女士有闯红灯行为,因此认定刘女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由于刘女士承担事故主责,因此无法申报工伤,刘女士的家属与保险公司、出租车公司沟通的结果是对方同意按照农村标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20余万元。

刘女士的家属对于这样的赔偿显然无法满意,经本所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小组(专门处理死亡类案件)与家属沟通,认为本案的赔偿仍然很大的争取空间,因此,本所接受刘女士家属的委托,代理本案。

本所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小组首先调取了交警部门关于本案的监控视频,又准备了刘女士生前工作方面的证据。本案的庭审又恰逢北京市法院网现场直播,本所律师更是做了精心准备。首先,本所律师当庭播放了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虽然刘女士确实有闯红灯行为,但行驶在肇事车辆前方的另一辆机动车及时制动,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而肇事车辆全然没有减速,超过前车后撞上了刘女士,本所律师表示,如果肇事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能够更加谨慎、注意力更加集中,是完全可以注意到刘女士以及另一辆机动车的行动的,本次事故也就完全可以避免,因此,虽然交警部门认定了肇事车辆仅承担次要责任,但其赔偿比例理应更高。其次,本所律师也出示了刘女士生前工作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纪录,以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城镇。

庭审中,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公司仍然坚持按农村标准承担30%的赔偿责任,但并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观点和证据反驳我方。

最终,法院判决对方按城镇标准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刘女士的家属一共获得了60余万的赔偿款,是和解谈判协商出结果的三倍,刘女士家属非常满意。

综上,交警部门划定的责任是事故责任,而不是赔偿比例,虽然我们常常见到同等责任按5:5赔偿,主次责任按7:3赔偿,但实际上并没有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法官对此是有自由裁量权的,只要我们准备充分的证据,在法庭上说服法官,是完全有可能争取到更高的赔偿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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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关鑫
  • 执业律所:
    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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